약관정보
CONNECT.ED使用条款
本条款规定使用株式会社BLF(以下称“BLF”)运营的CONNECT留学(以下称“CONNECT.ED”)提供的互联网相关服务(以下称“服务”)时,CONNECT.ED和用户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二条(定义)
①“CONNECT.ED”是指株式会社BLF为了向用户提供财物、劳务或有、无形的服务(以下称“财物等”),在网络上设定的提供留学手续相关服务的虚拟营业场所。
②“用户”是指连接到“CONNECT.ED”并根据本条款接受“CONNECT.ED”提供的服务的会员和非会员。
③“会员”是指在“CONNECT.ED”注册会员,可以继续使用“CONNECT.ED”提供的服务的人。
④“非会员”是指不加入会员而使用“CONNECT.ED”提供的服务的人。
第3条(条款等的明示和说明及修改)
①“CONNECT.ED”将包括本使用条款的内容、商号及代表姓名、营业所地址(包括可以处理消费者投诉的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地址、营业注册号码、邮购业务报备编号和个人信息管理负责人等信息,发布在“CONNECT.ED”的服务屏幕上,以便用户轻松了解。但是,用户可以通过单独的屏幕查看使用条款和条件的内容。
②在用户同意使用条款之前,“CONNECT.ED”应将条款中规定的内容中如退款条件等重要内容提供给用户,以获得用户的确认。
③“CONNECT.ED”可以在不违反其适用的现行法律的前提下修改本使用条款。
④如果“CONNECT.ED”修改本使用条款,将在“CONNECT.ED”的首页上公布适用日期和修改原因,并与现行条款和条件一同公布。在这种情况下,“CONNECT.ED”会将修订前的内容与修订后的内容进行清晰的对比,以方便用户理解。
⑤如果CONNECT.ED修改使用条款的,则该修改条款仅适用于在该适用日期之后签订的任何协议,而对于在此之前已经签订的任何协议,仍适用修改之前的使用条款。但是,如果已签订协议的用户在第4项修订使用条款的通知期限内,向“CONNECT.ED”发送希望适用修改条款的意思,并得到“CONNECT.ED”的同意,则适用修改之后的使用条款。
⑥关于本使用条款未规定的事项及本使用约款的解释,将适用《韩国电子商务消费者保护法》、《格式条款规制法》、公正交易委员会规定的电子商务等中的消费者保护方针及相关法律法规或业界惯例。
第四条(服务提供者和客户的义务)
①“CONNECT.ED”为客户提供、处理下列各项业务时,作为善良的管理者应尽注意义务,使用户能够在预定的日程内进入想要入学的申请学校。
1.咨询(提供有关办理过程、学校选择、课程、相关费用、当地生活等方面的具体信息);
2.要求申请书和填写申请书
3.翻译文件、文书写作指导、制定学业计划,检查推荐信材料和日程;
4.请求外语考试分数报告(Test
Score Report);
5.入学申请费(Application Fee)的外汇兑换、缴纳;
6.制作美术作品的说明文件(Portfolio Description);
7.申请书、资料的发送及回复;
8.预约面试;
9.确认是否准予入学;
10.学费预留款(Deposit)汇款;
11.兵役延期介绍;
12.检查签证文件,翻译和签证面试练习;
13.体检介绍;
14.申请宿舍及接机申请;
15.出国准备介绍。
②CONNECT.ED在根据客户的委托开展留学咨询和留学程序代理业务时,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和资料,并交付合同和格式条款。
③CONNECT.ED根据与客户的商谈及客户提交的资料等选定申请学校时,应立即通知用户。
④CONNECT.ED应以书面形式向客户说明留学程序代办业务的具体内容及其费用,如要求追加费用,应提供相关资料,明确说明理由。
⑤CONNECT.ED向客户介绍,学费及各项手续费必须由客户亲自向学校缴纳。只是,只有经客户书面等明确请求,CONNECT.ED才能代表客户办理学费及所有手续费的汇款业务。在这种情况下,CONNECT.ED应先出具留学院规定的收据,然后将用户缴纳的金钱立即汇给该学校,该学校收到收据后,应立即转交给客户。
⑥为CONNECT.ED办理留学手续代办业务,客户应支付签订合同时约定的费用,以及在办理留学手续过程中所需的申请学校入学申请费等客户应承担的费用。
⑦在CONNECT.ED要求时,客户应在指定的期限内向CONNECT.ED提交办理留学手续所需的各种材料,而且客户向CONNECT.ED提交的各种材料必须符合事实,出具的材料必须合法。
第五条(服务提供者的免责)
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CONNECT.ED不承担责任。
1.因客户提交的文件与事实不符或不合法而对客户造成的不利影响的情况;
2.由于客户的归责事由,客户未能从申请的任何一所学校取得录取通知书的情况;
3.由于客户的原因被拒签的情况。
②CONNECT.ED未能在规定的学期内取得客户申请的任何一所学校的录取通知书的,只有在证明留学程序上没有业务处理错误的情况下,CONNECT.ED才可以免除其责任。
第六条(服务的中断)
①在发生计算机等信息通信设备的维护、检查、更换及故障、通信中断等事由时,“CONNECT.ED”可以暂时中断服务。
②“CONNECT.ED”因第1项的事由暂时中断服务的,对于用户或第三方所受的损害,“CONNECT.ED”有归责事由时,才予以赔偿。
③如果由于事业项目的变更、事业的放弃,公司之间的整合等原因而无法提供服务时,“CONNECT.ED”将根据第8条规定的方式通知用户,若因消费者受到损害而要求赔偿时,会按照行业惯例水平进行处理。
第七条(加入会员)
①用户根据“CONNECT.ED”规定的加入格式填写会员信息后,表示同意本条款,申请会员加入。用户根据“CONNECT.ED”规定的注册表格填写会员信息,并表示同意本使用条款,申请成为会员。
②按照第1款规定申请成为会员的用户中,只要不符合以下各项,“CONNECT.ED”就会将其注册成为会员。
1.申请者以前曾根据本使用条款第8条第3款丧失会员资格的。但根据本使用条款第7条第3款丧失会员资格超过3年的情况下,获得重新加入“CONNECT.ED”会员的承诺除外;
2.注册内容有虚假、遗漏、笔误的;
3.其他认为注册为会员明显有碍“CONNECT.ED”的技术及服务维持的情形。
③加入会员合同的成立时间为“CONNECT.ED”的承诺到达会员的时间。
④在加入会员时登记的事项发生变更时,会员应在一定的时间内,对以修改会员信息等方式向“CONNECT.ED”告知变更事项。
第8条(会员退出及资格丧失等)
①会员可以随时向“CONNECT.ED”提出退出要求,“CONNECT.ED”会立即处理会员退出。
②会员符合以下各项事由时,“CONNECT.ED”可以限制和停止其会员资格:
1.在申请加入时注册虚假内容的;
2.未按期支付利用“CONNECT.ED”购买的财物等的价款,以及其他与利用“CONNECT.ED”相关的会员所承担的债务;
3.妨碍他人使用“CONNECT.ED”或盗用其信息等威胁电子商务秩序的;
4.利用CONNECT.ED“进行法律法规或本使用条款所禁止或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③“CONNECT.ED”限制和停止会员资格后,同一行为重复2次以上或其事由在30天内未得到纠正时,“CONNECT.ED”可以剥夺其会员资格。
④如果“CONNECT.ED”剥夺会员资格的,则会注销会员注册。在这种情况下,将在注销会员注册之前至少30天通知会员并给予机会解释。
第九条(通知会员)
①“CONNECT.ED”通知会员时,会员可以事先与“CONNECT.ED”约定,以指定的电子邮件地址进行。
②“CONNECT.ED”通知不特定的多数会员的,可以通过在“CONNECT.ED”网站上发布一周以上通知的方式,替代单独通知。但是,对于与会员本人的交易有关的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会单独通知。
第十条(申购及同意提供个人信息等)
①“CONNECT.ED”用户在“CONNECT.ED”上通过下列或类似的方法提出申购,“CONNECT.ED”则在用户申请购买时,应以易于理解的方式提供以下各项信息。
1.搜索和选择财物等;
2.输入提供货物的必需信息,如收件人的姓名、地址、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或移动电话号);
3.对使用条款内容、限制要约撤回权的服务、配送费、安装费等费用负担相关内容的确认;
4.同意该使用条款,并确认或拒绝前述3项事项的表示
(是,单击鼠标)
5.购买财物等的申请及与之相关的确认或同意“CONNECT.ED”的确认;
6.选择付款方式。
②“CONNECT.ED”需要向第三方提供购买者个人信息时,应向购买者提供如下信息,并征得其同意:1)获得个人信息者;2)获取个人信息者使用个人信息的目的;3)提供个人信息的事项;4)获得个人信息者保存和使用个人信息的期间。(如果更改了同意的内容,也是如此)
③“CONNECT.ED”委托第三方处理购买者的个人信息时,应向购买者提供如下信息,并征得其同意:1)接受委托处理个人信息的人,2)委托处理个人信息的业务内容。(如果更改了同意的内容,也是如此) 但是,为履行有关提供服务的合同所必需,且与增进购买者的便利有关时,可以按照《有关促进使用信息通信网及信息保护的法律》中规定的方法,通过个人信息处理方针进行告知,而无需经过告知程序和同意程序。
第十一条(合同的成立)
①对于与第10条相同的手续申请,若有下列情形,“CONNECT.ED”可不予承诺。但是,与未成年人订立合同时,应当告知未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人本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合同的内容。
1.申请内容有虚假、遗漏、笔误的情形;
2.未成年人购买烟草、酒类等青少年保护法禁止的财物和劳务的情形;
3.其他认为承诺申购在“CONNECT.ED”技术上有明显阻碍的情形。
②在“CONNECT.ED”申请手续后,根据需要进行书面合同,书面合同完成时视为合同成立。
③如果不需要书面合同,则第13条规定的接收确认通知即成立合同。
④“CONNECT.ED”的承诺意思表示应包括用户的申购申请的确认及出售可能性、申购申请的更正取消等相关信息。
第12条(支付方法)
通过“CONNECT.ED”购买的财物等的付款方式可以通过以下任何一种方式进行。
1.手机银行、网上银行、邮件银行等各种转账;
2.预付卡、借记卡、信用卡等各种刷卡支付;
3.在线无存折汇款;
4.电子货币支付;
5.货到付款;
6.根据“商城”支付的积分进行支付;
7.通过与“商城”订立合同或“商城”认可的代金券进行支付;
8.通过其他电子付款方法支付货款等。
第13条(接收确认通知、申购变更及取消)
①“CONNECT.ED”在用户申购时,将向用户发出接收确认通知。
②接到接收确认通知的用户在意思表示不一致等情况下,可以在接到接收确认通知后立即要求变更及取消。“CONNECT.ED”在接到用户的要求时,应立即按照该要求进行处理。但已支付价款的,依照第15条关于撤回要约等的规定执行。
第14条(要约撤回及损害赔偿)
①“CONNECT.ED”在用户违反第4条第6款义务时,可以解除合同。“CONNECT.ED”发生损害时,可以向用户请求赔偿。此时,“CONNECT.ED”可将已收取的留学手续代办费等款项与对客户的损失赔偿金相抵。
②客户认为,“CONNECT.ED”违反了第4条第1款至第4款的义务,或“CONNECT.ED”在留学手续上因业务处理上的错误而未能在规定学期从客户委托申请的任何一所学校取得录取许可证的,可以解除合同,并可要求全额退还已支付的留学手续代办费及赔偿损失。
第15条(撤回要约及退还代理费等)
①客户可以因个人原因解除与“CONNECT.ED”的合同。
②在前款的情形下,“CONNECT.ED”根据下列各项业务处理进行阶段,从留学手续代理费中扣除一定比例的金额,并将其馀部分退还给客户:
1.签约后,在通知客户选定学校事实前:20%
2.在上述通知后,有关入学材料寄出前的:50%;
3.发送入学相关文件的:80%;
4.已领取1所及以上录取通知书的:90%;
5.已办理出境手续的:100%。
③“CONNECT.ED”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解除的,在合同解除时为止,应将所有与出国留学手续相关的已收到或准备好的文件退还给客户。
第16条(代理业务的继续或终止)
①在规定学期内未从客户委托申请的任何一所学校取得录取通知书,且“CONNECT.ED”不能证明在留学手续上没有业务处理错误,则如果客户愿意,在征得客户同意的3所学校以内,可以继续办理留学手续,无需另行支付手续费。此时,客户不得依据第14条第2款规定解除合同及要求损害赔偿。
②出国准备手续结束后,“CONNECT.ED”的代理业务结束。
第十七条(个人信息保护)
①“CONNECT.ED”在收集用户个人信息时,为提供服务,在必要范围内收集最低限度的个人信息。
②在注册为会员时,“CONNECT.ED”不会预先收集履行购买合同所需要的信息。但是,在检索财物等服务的信息后,在网上或必要时在有线等线下申请手续时收集。
③“CONNECT.ED”收集、使用用户的个人信息时,应告知该用户其目的,并取得同意。
④“CONNECT.ED”不能将收集的个人信息用于目的以外的用途,在发生新的使用目的时或向第三方提供时,应在使用、提供阶段向该用户告知该目的并获得同意。但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⑤“CONNECT.ED”依第2款和第3款规定须经用户同意时,应事先明示或告知个人信息管理负责人的身份(隶属关系、姓名和电话号码、其他联系人)、收集和使用信息的目的、向第三方提供信息的有关事项(接收信息者、提供目的及要提供的信息的内容)等《有关促进使用信息通信网及信息保护的法律》第22条第2款规定的事项,并且用户可随时撤回该同意。
⑥用户可随时要求“CONNECT.ED”对其拥有的个人信息进行查阅和纠错,“CONNECT.ED”有义务及时对此采取必要的措施。当用户请求更正错误时,“CONNECT.ED”将不会使用个人信息,直到更正错误为止。
⑦“CONNECT.ED”为保护个人信息,应将处理用户个人信息的人员限制在最低限度;对包括信用卡、银行账户等在内的用户个人信息的丢失、被盗、泄露,未经同意由第三方提供、篡改等给用户造成的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⑧“CONNECT.ED”或从其获得个人信息的第三方,在达到收集个人信息的目的或获得个人信息的目的时,将立即销毁该个人信息。
⑨“CONNECT.ED”不设置为预先勾选的同意收集、使用、提供个人信息一栏。另外,具体明示用户拒绝同意收集、使用、提供个人信息时所受限制的服务,不以用户拒绝同意收集、使用、提供不是必需收集项目的个人信息为由,限制或拒绝提供加入会员等服务。
第18条(“CONNECT.ED”的义务)
①“CONNECT.ED”不得从事法律法规和本使用条款所禁止或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应根据本使用条款的规定,竭尽全力持续、稳定地提供财物、劳务。
②“CONNECT.ED”为保障用户安全使用互联网服务,应配备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包括信用信息)的安全系统。
③“CONNECT.ED”对财物或劳务进行《标示、广告公正化相关法律》第3条规定的不正当标示、广告行为,致使用户受到损害时,将承担赔偿责任。
④“CONNECT.ED”不会向用户发送其不想要的、以营利为目的的广告性电子邮件。
第19条(对会员的ID及密码的义务)
①除第18条的情形外,会员对ID和密码负有管理责任。
②会员不得让第三者使用自己的ID及密码。
③会员发现自己的ID和密码被盗或被第三者使用时,应立即通知“CONNECT.ED”,如果有“CONNECT.ED”的提示,则应按照提示操作。
第20条(用户的义务)
①用户不得有下列行为:
1.申请或变更时以虚假内容登记;
2.盗用他人信息;
3.更改“CONNECT.ED”上发布的信息;
4.发送或发布“CONNECT.ED”所确定的信息以外的信息(如计算机程序等);
5.侵犯“CONNECT.ED”和其他第三方著作权等知识产权;
6.损害“CONNECT.ED”和其他第三方名誉或妨碍业务的行为;
7.在“CONNECT.ED”上公开或发布猥亵或暴力的信息、图像、声音或其他违反公序良俗的信息。
第二十一条(著作权的归属及使用限制)
①“CONNECT.ED”创作作品的著作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归“CONNECT.ED”所有。
②用户利用“CONNECT.ED”获得的信息中,未经“商城”事先承诺,不得将知识产权归属“CONNECT.ED”的信息以复制、发送、出版、分发、广播等其他方法,以营利为目的加以利用或让第三方使用。
③“CONNECT.ED”按照约定使用归属于用户的著作权时,应当通知该用户。
第二十三条(管辖权及准据法)
①使用条款的韩文版本与中文版本不一致时,将优先适用韩文版本。
②关于“CONNECT.ED”与用户之间发生的电子商务纠纷的诉讼,管辖法院为“CONNECT.ED”所在的地方法院。
③“CONNECT.ED”和用户之间提起的电子商务诉讼适用韩国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