약관정보

CONNECT.ED个人信息处理方针

 

CONNECT.ED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30条,为保护信息主体的个人信息,圆满顺利处理用户关于个人信息的投诉,制定并公开如下个人信息处理方针。

 

第一条(个人信息的处理目的)

CONNECT.ED处理个人信息的目的如下:正在处理的个人信息不会用于以下目的之外的其他用途,如果使用目的发生变更,将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18条的规定,履行必要的措施,如另行征得同意等。

 

1.注册和管理会员

确认加入会员的意愿;提供会员制服务要求的本人识别、认证;维持和管理会员资格;根据限制性的本人确认制度确认本人;防止不正当使用服务;在处理未满14周岁儿童的个人信息时,确认是否得到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以处理各种告知、通知及投诉等为目的,处理个人信息。

 

2.提供服务及办理留学手续

以提供会员注册及服务、办理留学手续、提供文化资讯、提供定制服务等为目的处理个人信息。

 

3.投诉处理

为确认投诉人的身份、投诉事项,为调查事实而进行的联络、通知,通报处理结果等目的处理个人信息。

 

第二条(个人信息的处理及保留期间)

CONNECT.ED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信息保留、使用期间,或从信息主体处收集个人信息时,在得到同意的个人信息保留、使用期间内,处理、保留个人信息。

②个人信息的处理和保留期间如下:

 

1.网站会员注册及管理:截至退出事业者、团体网站时为止,但属于以下事由的,在该事由终止时为止。

1)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而正在进行搜查、调查等措施的,至该调查、搜查、调查结束时为止;

2)因使用网页而残存的债权、债务关系时,至该债权、债务关系清算时为止;

 

2.提供服务及办理留学手续:提供服务及办理留学手续结束、支付各种费用及结算完毕为止。但属于下列事由的,则至该期间届满时为止:

1)《电子商务消费者保护法》规定的标示、广告,合同内容及履行等交易记录

-关于标示、广告的记录:6个月;

-撤销合同或要约、付款、货物等供应记录:5年;

-关于处理消费者投诉或纠纷的记录:3年。

2)保管《通信秘密保护法》第41条规定的通信事实确认资料

-用户电信时间、开始及结束时间、对方用户号码、使用次数、发送基站位置追踪资料:1年;

-计算机通信、互联网日志记录资料、访问地追踪资料:3个月。

3)《有关促进使用信息通信网及信息保护的法律实施细则》第29条规定的本人确认信息保管:在公告栏上信息发布结束后6个月。

 

第三条(向第三方披露)

CONNECT.ED只在第1条(个人信息的处理目的)明确的范围内处理信息主体的个人信息;只有在信息主体同意、法律特别规定等符合《个人信息保护法》第17条及第18条的情况下,才向第三方披露个人信息。

CONNECT.ED只向学校、学院等机构提供留学手续和提供服务所必需的信息,并且为支付手续费向支付网关提供支付所必需的金融信息。

 

第四条(信息主体和法定代理人的权利、义务及行使方法)

①信息主体可以随时对CONNECT.ED行使阅览、更正、删除、要求停止处理个人信息的权利。

②行使第1款规定的权利的,依照《个人信息保护法实施细则》第41条第1款规定,可以通过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CONNECT.ED,而CONNECT.ED将毫不迟延地对此采取措施。

③第1款项下权利的行使可以通过信息主体的法定代理人或接受委托的人员等代理人执行。此时,必须提交《个人信息保护法实施细则》附表第11号格式所规定的委任状。

④关于要求阅览及停止处理个人信息的情况,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35条第5款、第37条第2款,信息主体的权利可能会受到限制。

⑤关于要求更正及删除个人信息的情况,在其他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该个人信息为收集对象的,则不得要求删除个人信息。

CONNECT.ED根据信息主体权利要求查阅、要求更正删除、要求停止处理时,确认提出查阅等要求的人是否为本人或正当代理人。

 

第五条(处理的个人信息事项)

CONNECT.ED正在处理下列个人信息事项:

1.注册和管理网站会员

·必填项:电子邮件地址、Facebook帐户信息、Naver帐户信息、Kakao帐户信息中的一项信息;

2.提供服务及办理留学手续

·必填项:姓名、性别、住址、出生日期、是否在读、国籍、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地址;

3.手续费等费用结算

·必填项:信用卡号、银行账户信息等付款信息;

②在实际提供服务和办理留学手续时,提供服务和留学的主体提出要求的,则可能会另行要求提供上述必需事项以外的其他信息的。

③在使用CONNECT.ED服务的过程中,会自动生成并收集以下个人信息事项:

IP地址、cookieMAC地址、服务使用记录、访问记录、不良使用记录等。

第六条(个人信息的销毁)

①当个人信息保留期间届满、达成处理目的等不需要个人信息时,CONNECT.ED将毫不迟延地销毁该个人信息。

②在获得信息主体同意的个人信息保留期间届满,或已经达成处理目的情况下,根据其他法律法规或提供服务等原因需要继续保存个人信息的,可以根据需要将这些个人信息移动到单独的数据库(DB)中,或在不同的位置保存。

第七条(确保个人信息安全的措施)


CONNECT.ED为确保个人信息安全,采取了以下措施:


1.管理措施:制定、实施内部管理计划,定期培训员工等


2.技术措施:管理个人信息处理系统等的访问权限,设置访问控制系统,加密固有识别信息等,设置安全程序。

 

第八条(个人信息自动收集装置的设置、运营及拒绝相关事项)

CONNECT.ED使用“cookie”来存储和随时调出使用信息,以便为用户提供个性化的服务。

cookie是用于运营网站的服务器(http)发送给用户电脑浏览器的少量信息,有时存储在用户电脑内的硬盘上。

甲. Cookie的用途:用于了解用户访问过的每个服务和网站的访问情况及使用方式、热门搜索词、安全连接情况等,以便为用户提供优化的信息。

乙. Cookie的安装、操作和拒绝:您可以通过Web浏览器顶部的“工具”>Internet选项”>“个人信息”菜单中的“设置选项”来拒绝保存Cookie

.拒绝保存Cookie可能会使您无法使用定制服务。

 

第九条(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

CONNECT.ED负责个人信息处理相关业务,并指定负责个人信息保护的人员如下,以处理与处理个人信息有关的信息主体的投诉和损害赔偿等事宜。

 

▶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

       姓名:朴普美

       职责:代表理事

       联系电话+82-10-2284-6787bomiaepark@connectedu.com

 

   ▶个人信息保护部门

       部门名称:市场营销小组

       负责人:朴普美

       联系电话:+82-10-2284-6787bomiaepark@connectedu.com

 

②信息主体在使用CONNECT.ED的服务(或业务)时,可以向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及相关部门咨询所有与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的咨询、投诉处理、损害赔偿等相关事项。

CONNECT.ED将及时回答和处理信息主体的查询事项。


 第十条(个人信息处理方针变更)

①本个人信息处理方针自【20XXXX日 】生效。